北京日报
26-01-05 15:00 微博认证:《北京日报》官方微博

#虚构海外高薪骗取1570余万元#【北京高院发布5件电信诈骗典型案例】#8人设杀猪盘跨境诈骗100余万元# 1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3年至2024年间,林某等人在某外国“DIP园区”“绿洲园区”等地成立“东傲集团”,搭建虚假网络投资平台,从国内招募大量人员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该集团设置负责业务、技术、人事、后勤等岗位,对人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食宿。业务员划分为若干团队,各团队设主管、组长、组员。业务员虚构“成功人士”身份,使用“陌陌”“探探”等社交软件与被害人进行“聊天交友”,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引诱其在集团虚假投资平台上投资,待被害人将钱款实际转入集团控制的账户内,集团通过限制提现等方式将被害人钱款占为己有。现查明,被告人甘某华、魏某、冯某国、冯某、叶某娇、薄某刚、曲某峰任该集团业务团队组员,赵某任该集团人事专员。该集团以上述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该案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甘某华等8人加入跨境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参与时间、与犯罪事实的关联度,以及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情节,均认定为从犯,分别对各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三年至二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系通过国际警务合作、联合行动等方式赴境外开展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中一起典型“杀猪盘”案件。犯罪集团将窝点设立在境外,针对境内公民实施诈骗,集团成员通过虚构人设、谎称交友,通过长期情感经营取得被害人信任,利用话术诱骗被害人投资该集团搭建的虚假投资平台,前期让被害人小额获利,再引诱被害人大额投资,将被害人的钱款诈骗一空后失联,演绎了一个建立人设、寻找目标、培养感情、诱导投资、收割离场的剧本,给被害人情感和财产造成双重打击。本案警示社会公众,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在虚拟世界被蒙蔽双眼。

案例二:2022年4月,齐某与田某(在逃)经合谋出资成立北京某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齐某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责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齐某、田某招募被告人刘某及林某、房某等人为业务组长,并招聘大量业务员先后以办理出国劳务为由招揽客户骗取钱款。齐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投放广告,以“出国劳务”等关键词引流,获取有意愿出国务工的客户信息,由业务员利用话术,以低门槛高月薪的工作、办不成退还费用等吸引客户,通过签订合同、制作虚假邀请函等方式获取客户信任,骗取客户费用。现查实,齐某等人以该公司的名义骗取43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78.3万余元。因该公司未能办理出国劳务而导致大量被害人投诉,为拖延、逃避退款,田某伙同俞某等人另注册成立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亦招聘大量业务员继续以上述方式实施诈骗。现查实,刘某担任公司经理,协助田某、俞某等人以公司名义骗取11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570余万元。

本案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且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的情节,刘某系从犯,且具有累犯,认罪认罚的情节。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本案是以虚构海外高薪出国务工为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例。行为人借助短视频平台传播“海外就业高薪前景”的虚假信息,以中介费、签证费等名义索取财物,待被害人支付费用后,或编造理由拖延,或直接断绝联系,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犯罪团伙通过“信息收集→宣传投流→话术设计→资金转移→虚假售后”形成完整犯罪链条,披着合法公司的外壳,行诈骗犯罪之实。本案例警示有出国务工意向的劳动者务必核验中介公司、服务机构资质,拒绝向不明对象缴纳费用,辨别区分签证类型,识别“旅游签证一样能出国务工”的骗局。(记者 吴娜) http://t.cn/AXbceQeK http://t.cn/AXbVwSl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