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5年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渭南有2例】#渭南身边事[超话]#
2025年以来,全省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聚焦品种权保护、农资、畜牧兽医、农机执法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办了一批违法性质恶劣的案件,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秩序,充分发挥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对“三农”发展的服务保障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从中遴选出17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经营假兽药案
二、西安市阎良区宋某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螺丝椒案
三、宝鸡市麟游县某合作社未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案
四、宝鸡市金台区李某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假兽药案
五、咸阳市彬州市郑某通过道路跨省运输动物未经指定通道入省境案
六、咸阳市武功县某农牧有限公司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案
七、铜川市印台区雷某某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案
八、渭南市大荔县孙某某擅自调运未经检疫的植物案
九、韩城市芝川镇某农资服务部经营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案
十、延安市宝塔区某农资服务部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
十一、延安市洛川县某公司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
十二、榆林市某农资店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案
十三、汉中市汉台区秦某销售农残超标农产品案
十四、汉中市勉县袁某使用未经备案车辆从事动物运输及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
十五、安康市汉滨区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十六、商洛市山阳县骆某运输用于屠宰的生猪未按规定报告案
十七、杨陵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种子案
(案例全文可在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