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视直播 26-01-0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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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微视评|#用作废文件收地租该有个说法#】《大象新闻》重磅调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下辖的县级市同江市,5个乡镇、85个行政村都有土地证,土地性质一栏写着“集体”。然而在1996年,同江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土地资源权属的决定》表示,因为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原同江县人民政府1983年颁发给各村的《土地证》无效。不过在2010年同江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中,又明确表示,2004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废止。也就是说,之后又废止了《土地证》无效的决定。

否定之否定,相当于一切照常,土地按说还是集体性质。但从2012年开始,同江市却以“国有土地”的名义,对农户收费了。清河镇东利村的村民唐春龙说:2012年到2018年是60元一亩,2019年到2021年是90元一亩,2022年到2025年是160元一亩。村民说,你不缴费,他们就把你的土地发包出去,你要是硬种上作物,他们就把青苗给毁了。收了13年,算起来十几亿的收费,都去哪儿了呢?临江镇富裕村的村民李建刚说,公社(乡)分30%,大队(村)分20%,往同江市财政交50%。

村民申请信息公开,同江市政府办公室和同江市自然资源局答复:申请公开的文件非他们制作、保存或获取。这就越说越蹊跷了,明明当年是同级政府发布的文件,现在相关部门却没人认领了。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答复是:经查询,国务院、省政府2012年没有批准过将同江市人民政府所辖金川乡、银川乡等85个行政村原始《土地证》《土地使用界线图》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真是越说事越大,省级部门的权威回复竟然是,压根儿没有这事。

《大象新闻》记者来到同江市人民政府采访,同江市自然资源局法规股股长曹磊,居然拿出那份1996年出台,2010年被清理的文件作为依据。至于土地变更有没有经过审批,曹股长的说法是,一直都是国有土地,不存在变更和审批的问题。那行,能看一下土地登记资料中,关于土地性质的原始记录吗。曹股长又说,资料保密,不能提供。

让人无语。既然是保密,可这位股长已经说出了“国有土地”的信息,这算不算泄密呢?还是说答案对自己有利就能说,不利就要“保密”呢?如果说土地一直是国有性质,那村民手里的“土地证”该怎么解释,上面的“集体”性质又该怎么解释?其实省级部门的答复,并不含糊,没批准变更,而且没批准的恰恰是“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这个概念,信息量已经很足。倘若如此,县级部门,是怎么在没有上位法规授权的情况下,单方面改变土地性质,或者说“宣称”改变土地性质的呢?又是凭什么,在疑似“莫须有”的变更下,大范围地收一道压得农户喘不过气的费用的呢?同江市相关部门与其拿着作废文件说话,说矛盾十足的话,不如给个明白说法。更何况,现在有提级调查,有倒查追查,只要有关部门重视农民权益,相信还原真相不是难事。 http://t.cn/AXbfibw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