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呀最近刚好电脑坏了所以没有查看微博消息,前天发小妈文学与养父文学的区别时还挺忐忑不安的,没想到大家对我的胡言乱语有兴趣真的太好了……当时写的时候有一个部分是我想要缩短篇幅所以没写的,就是,有关于养父文学,一个角色究竟要如何才能被判定为养父?
我想要在此进行补充,严格来讲,只要有领养关系都能叫养父吧,但是我认为为了色情的养父文学得到足够的色情,这个养父,他必须要是真的有在当爹。即:照顾了小孩/挑起了责任。
亨伯特亨伯特再变态那也是确实有养了小孩的,否则如果只是单纯角色关系如此,比如一个角色设定上是养父,但他也是霸道总裁,所以从来没有在家庭中出现过,偶然遇见了小孩然后两个人做了,算养父文学吗?我觉得还是差点意思的。
不过……如果是真当了爹,而不只是称呼上的情趣,故事不会看起来有点变态吗?确实。这里不对任何性癖进行任何评价,只是说,单纯的在谈论色情的话,性行为本身就是变态的行为,越变态越色情,越低俗越色情,越令人反感越色情,那这个确实没办法。
上接之前讨论过的原始派/文化派性癖的观点的话,我觉得由文化和禁忌派生出来的性癖就是会更色一点的。例子是肛交和恋脚癖,肛交这种原始人性癖,在高度围绕文化来催生的恋脚癖面前那肯定没有一战之力。
但是还是强调一下,博主在这里只是单纯在讨论色情和文学的问题,绝无支持任何特定行为的意思。严格来讲养父文学的认同实在是太模糊了,接近无法达到双方自愿的情况,A03发的话也是要打预警的哦。亨伯特亨伯特写性幻想再爽最后也是付出代价了的,大家把所有前后因果撕了只看色情部分就好(
发布于 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