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刚入行的年轻律师问我:要不要主动扩展社交圈?走出去,多交际。我的答案是:当然要。这还不只是为了得到案源。
律师这份职业,从来不仅是“啃法条”“写文书”的专业活(现在Al真的会抢走很多低端法律活)。更是帮人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活”。而解决问题的能力,很大程度上藏在人际交往里。
见过不少优秀的助理,专业功底扎实、做事细致靠谱,聊起独立执业我当然会送上祝福,但心里也会默默担心,她们太不擅长主动与人打交道了。
在在中国这样的环境里,好律师必须具备的一种现实触感与人情练达。你要理解委托人的真实诉求,要协调多方关系,要找证据,要谈判,要洞察局面背后的无形脉络,这一切,都无法仅靠闭门研读而获得。
性情偏宅的律师,或许能成为极佳的研究者与辅佐者,但若想真正独立执掌案件、统筹全局,往往需迈过与人如何交往这一关。
因为法庭上的应变、谈判桌上的机锋、对复杂事态的判断与驾驭,从来不是仅从书中得来。那是在一次次与不同角色交手、对话、甚至碰撞中,逐渐磨砺出的直觉与智慧。 #律师开放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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