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源_鲤太史
26-01-06 14:49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2024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关于鳌太线穿越活动商业化管理及户外自助游法律责任的Q&A

Q1:结伴户外自助游途中发生意外,同行者是否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A1:户外出游拥抱自然的同时,往往伴随着不可预知的风险,驴友遇险事件屡见不鲜。我国《民法典》针对此类文体活动,专门设立了自甘风险型责任豁免条款,即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则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在驴友结伴出行的场景中,该条款为同行者和发起人提供了责任豁免的抗辩依据,但司法实践的核心落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认定上。“故意”情形在户外事故中较为罕见,一旦被认定往往超出民事范畴;而“重大过失”的界定则存在较大争议——是以行为过程的疏忽程度,还是以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作为评判标准,在不可控的自然风险与个体身体因素交织的情境下,很难形成清晰客观的标准。

当前司法适用的判断核心主要有两点:一是是否构成经营性组织者,若存在收取车费、物料费且不予退还的情形,通常会被推定为经营者;二是是否尽到常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从现有判例来看,若意外因参与者突发疾病且同行者无专业施救能力导致,一般不认定为未尽注意义务【参考(2020)鄂1002民初1109号】;但如果风险的发生与扩大,是组织者或参与者可预见、可释明的因素(如线路危险度、行程复杂性),且其在知识上处于优势地位却未履行提示义务,裁判者则可能认定其需承担责任,此时受害人可依据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主张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已限缩公平责任的适用条件,过去要求同行者无过错担责的判例已不再适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机械套用自甘风险条款。尤其在户外知识普及度提升、AI检索可辅助风险预判的当下,结伴同行的“互助”属性和“信任”基础,决定了同行者的救助义务和提示义务应覆盖更完整的行程。

康定法院在勒多曼因山难案的判决中也明确指出:自助式户外活动的结伴互助,源于参与者对风险的共同认知,危险发生后,消极求助、漠视生命的行为违背信赖关系,需承担相应责任。这一判决不仅是对遇难者家属的慰藉,更旨在督促户外爱好者杜绝违规登山行为,强化同行间的关爱与救助意识。

Q2:穿越鳌太线等高危线路的商业化组团行为,法律上如何界定其责任边界?

A2:鳌太线因其复杂的地理环境与极高的风险系数,被明确列为禁止穿越的生态保护线与高危户外线路,任何未经报备审批的组团穿越行为,本身就具备违法性前提。

对于商业化组团行为的责任界定,首要标准是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若组织者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收取费用、提供线路规划、装备租赁、向导服务等,却未取得户外探险、旅游经营相关资质,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一旦发生意外,需承担更严苛的过错责任。即便组织者主张“自助结伴”“AA制分摊费用”,若存在固定的费用收取模式、明确的行程安排与人员管理,司法实践中仍会认定其经营性组织者的身份。

其次,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程度是核心追责依据。相较于普通自助结伴,商业化组织者因其营利属性,负有更高标准的风险提示、线路评估、应急准备义务。例如,必须提前告知鳌太线的禁穿规定与潜在风险、核查参与者的户外经验与身体状况、配备专业向导与应急救援装备、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等。若组织者未履行上述义务,即便援引自甘风险条款,也无法豁免责任,还可能因涉嫌违法组织活动,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最后,平台也需承担监管责任。各大社交、旅游平台若明知用户发布鳌太线商业化组团信息却未及时处置,放任违规活动传播,可能因未尽到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成为连带追责对象。

Q3:普通驴友参与商业化组团穿越鳌太线,自身需要承担哪些法律风险?

A3:普通驴友参与未经审批的鳌太线商业化组团穿越,首先需承担行政违法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规定,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因穿越行为破坏生态环境,还需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其次,在民事责任层面,若因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如不听从向导指挥擅自离队、隐瞒身体疾病参与活动)导致自身受伤或他人损害,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若同行者或组织者存在过错,即便受害人自身也有一定过失,也可依据过失相抵原则,主张对方承担部分责任。但需注意,由于穿越行为本身违法,自甘风险条款的适用空间会被大幅压缩,裁判者可能更倾向于认定各方均存在过错。

此外,若参与的是无资质的商业化组团,一旦发生意外,组织者可能因无力赔偿或逃避责任,导致受害人难以获得足额救济,最终陷入维权困境。

Q4:如何规范鳌太线穿越的商业化行为,降低户外风险?

A4:规范鳌太线穿越的商业化行为,需要从源头管控、主体追责、行业引导三方面发力。

一是强化行政监管力度,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鳌太线商业化组团穿越,文旅、林草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查处非法组织者与违规平台,对屡教不改者加大处罚力度;同时,畅通报备审批渠道,对科研、科考等合法进入需求,严格审核并配备专业保障。

二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要求各大社交、旅游平台建立关键词筛查机制,及时下架鳌太线组团信息,对发布违规内容的账号采取限流、封禁等措施;鼓励平台开展户外安全知识普及,引导用户树立“敬畏自然、拒绝违规穿越”的观念。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与公众教育,推动户外探险行业建立资质认证体系,规范合法户外线路的经营标准;通过公益宣传、案例警示等方式,让公众知晓鳌太线的风险与禁穿规定,摒弃猎奇跟风心态,明白“户外不是健身房,自然本是强中强”的道理。

最后,呼吁所有户外爱好者:尊重自然规律,遵守法律法规,拒绝违规穿越,让户外探险回归安全、理性的轨道。#5人穿越鳌太线4人失联#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