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执行流程图很清楚,我再给大家找下执行程序法定周期,以后可以一股脑发给当事人!
1️⃣整体执结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特殊情况可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延长。
2.非诉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3.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2️⃣申请执行时效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时效中止、中断适用诉讼时效相关规定;终本后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
3️⃣财产查控期限
冻结银行存款:不得超过1年;
查封、扣押动产:不得超过2年;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不得超过3年,可申请续行,续行期限不超过前述标准。
4️⃣执行操作期限
1.法院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2.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书、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
3.评估、拍卖机构遴选需在10日内完成;
4.执行异议审查: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一般1个月内办理完毕。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