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芝加哥机场发生一个真实案例:一位绿卡持有者,因为长期在中国生活,只是偶尔回美国“维持一下身份”,这次入境时被要求办理 I-193 入境豁免,现场缴费 695美刀,并被海关明确警告:“如果你下次再这样长期离境,很可能就不让你进来了。”
很多人以为这只是“被罚点钱”。但实际上,这在移民系统里意味着:你已经不再被当作“正常回家的永久居民”,而是被当作一个需要被“特别放行一次”的高风险对象。
这是个案吗?不是,这是一个时代趋势。在华人圈,有一个非常普遍但长期被忽视的状态:很多人拿到绿卡后,生活重心依然完全在中国:生意在中国,家庭在中国,美国只是偶尔回来“打个卡”,把绿卡当成一种“人生保险”
过去很多年,这种状态似乎也“混得过去”。但这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在机场被二次检查、被警告、被标记,甚至直接出事。
原因并不复杂:美国移民系统,已经进入一个长期收紧 + 高度数据化的时代。
绿卡的法律定义是:Permanent Resident = 永久居民
这句话的核心是你必须以美国作为你的主要居住地。
移民官判断的从来不是:“你这张卡有没有过期”,
而是“你的生活重心在哪里?”
很多人还停留在旧认知里:“我只要别离境超过一年就行。”
这是非常危险的过时认知。现在的边境系统:每一次出入境都是数据点,系统自动生成你的长期出行与居住模式画像,看的是:你过去几年,到底住在哪里?
如果你的模式是长期住中国,每 8 个月、10 个月、1 年回来一次,在美国没有稳定住所、工作、医保、生活痕迹。在系统眼里:你已经不再像一个“永久居民”,而更像一个“拿着绿卡的长期访客”。
那 $695 的 I-193 到底意味着什么?I-193 的法律含义是:“你这次并不完全符合正常入境条件,但我破例让你进一次。”
换句话说:你这次不是“正常回家”,而是被放行一次。而且,这种放行一定会留记录,下次再被抽检,处理级别会升级。
再这样下去,会发生什么?如果行为模式不改变:继续长期在国外,继续把美国当“偶尔回来一下的地方”
下一次很可能被要求签 I-407(自愿放弃绿卡),或直接送移民法庭,或当场拒绝入境。而这些,往往是在机场当场发生,几乎没有回旋空间。
那些确实必须长期在中国的人,只有两条现实路径:
第一:提前办 Re-entry Permit(回美证)
第二:要么真正把生活重心转回美国,要么重新评估“是否该持有绿卡”
很多人不是被“政策”干掉的,而是 在时代已经变了的时候,还在用旧时代的方式使用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