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权案件简讯#
2026年1月7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朱一龙先生诉李**、李**、徐**(微博用户“s**************w”,曾用名“你******了”,UID:631****062)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李**遵照生效民事判决书在案涉微博账号中公开发布致歉信,向朱一龙先生公开致歉。
2024年7月期间,被告通过涉案微博账号发布针对原告的侮辱、诽谤性言论以及经恶意P图丑化并配以明显具有贬损性文字的图片,对原告的社会评价造成了贬损,构成对原告名誉权、肖像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基于上述,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通过涉案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信(该致歉信需保留72小时),向原告朱一龙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朱一龙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详见:(2025)京0491民初12455号民事判决书】
截至2026年1月7日,被告李**已通过涉案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信,向朱一龙先生公开致歉。
附:被告李**于2026年1月7日在涉案微博账号发布的致歉信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