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医疗纠纷或事故,患方追究起来这么艰难?因为医患双方从来都是不对等的。你追究,就是你一个人在面对医院,wjw,医调委等多个部门,大部分人患方追责的开始是通过院方医务处,医患办,这个部门可以首先解决掉一些对医学不太了解的人,跟你沟通是大部分态度是好的,要把你哄好,提供情绪价值,倾听你的愤怒,能在这个阶段解决的基本就平息了,当然肯定不是太大事故或者医方过错很明显的。
不接受就升级到医调委,wjw,患方申请纠纷调解,他们去组织专家鉴定,就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上一个月,给你一个鉴定结果,看你能不能接受,最终也是落实到赔偿上(全责,主责,同责,次责,轻微),患者死亡的按照当地死亡赔偿标准乘以责任比例,加上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给你,签署调解书,从此不能以任何方式继续追究院方责任。
再不接受就是起诉了,找个专门打医疗纠纷的律师,立案,做司法鉴定(每个城市都有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听证会,医患双方出席,等待鉴定结果,再开庭……大城市一般诉讼周期要一两年左右。
流程大概是这样,这就是为什么老百姓追究起来那么难,你要一个人战斗,你要上班工作养家糊口,追究起来,你就要不停地请假去处理这个事情,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不是每个家庭都有这些成本去追究到底的,加上取证艰难,封存病例,还要防止院方篡改病例,有多少人出事的第一时间能想着去封存病例?抓紧取证的?你拿不到真实的病例,拿不到院方的监控,最后你要去法医那鉴定伤残,甚至尸检,鉴定费你要自己出,动辄上万的鉴定费。再加上找律师的成本,律师代理费一次性几万块,官司结束要从赔偿金里抽成,当然这是必要的,所以这就是经济成本,不是所有人都掏得起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的,老百姓有几个像洛洛家条件这么好的?你追究起来,工作都可能没了……
但是院方不一样,他们有专门的法律团队去处理这些,所有东西不需要亲自处理。普通百姓连正常的生活都会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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