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法律 26-01-07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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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优质内容篇588】律师说法,专注热点普法!12岁男孩烫伤未及时送医8天后死亡、和府捞面称中央厨房制作不属预制菜、多地裁判文书隐去法官姓名和案号@微博法律 一文汇总优质法律内容>>

[浪]【12岁男孩烫伤未及时送医8天后死亡】
@法者青锋:店主在孩子烫伤中有无责任、在孩子死亡中有无责任,这是决定是否赔偿的关键。毕竟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烫伤后未及时送医,而送医的直接责任人是孩子监护人。http://t.cn/AXb9BRPi

@我是律师的朋友:当前调解旨在民事赔偿,但公权力必须严肃审查监护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并以此案推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的有效运转。http://t.cn/AXb9BRPX

@姜桢祥律师:男孩父亲作为法定监护人,在孩子烫伤后未及时送医,既违反《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保护的规定,也未尽到基本的监护职责。而长期照顾男孩的周某一家,未履行及时救助的义务,同样存在过错。http://t.cn/AXb9BRPS

@史波律师:在法律上,父母对孩子有法定的抚养和保护义务。孩子被严重烫伤,作为监护人,正确选择就是送医。通报里还提到孩子身上有陈旧伤,是父亲管教所致。如果这种管教长期存在,并且达到了伤害程度,父亲还可能涉嫌虐待罪。http://t.cn/AXb9BRPa

[浪]【和府捞面称中央厨房制作不属预制菜】
@推石头的林律师:预制菜是以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需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归属食品加工企业范畴,属于制造业。而中央厨房主要是对内,同城运送食材,产品仅内部流转不对外销售。所以六部委明确过,配送的净菜、半成品等不纳入预制菜范围。http://t.cn/AXb9BRP6

@眠-LC:若宣传“现熬高汤/现炒浇头”,却大面积使用预制袋装产品,属于“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虚假宣传,同时侵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知情权。即便袋装原料来自品牌中央厨房,若与“现制”宣传相悖,仍可能构成误导,消费者可主张欺诈赔偿。http://t.cn/AXb9BRPo

[浪]【多地裁判文书隐去法官姓名和案号】
@薄荷奶律: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才是例外。http://t.cn/AXbK3h9q

@湖南律师刘成成:这种做法,于法无据,不利于司法公开,程序上、实体上都不符合公正要求,法无授权即禁止,应该及时调整。http://t.cn/AXb9BRPK

@虾仁芝麻卷·:次裁判文书公开规定中,需要隐去的名字的,只有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隐去法官姓名似乎是没有法律依据。http://t.cn/AXb9BRPN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