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小秤砣 26-01-0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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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记千万不要和当事人共情,今天一位律师朋友找我哭诉,说她被当事人骗惨了。

她也入行几年了,估计遇到了善于表演的当事人,不过也不排除她先入为主,过于主观了。

遇到这类当事人,务必要给自己留后手。

一、建立专业屏障,而非情感屏障

(一)流程化、书面化:从接案开始,一切沟通、告知、决策尽可能留有记录。谈话纪要、风险告知书、邮件确认,这些不仅是保护当事人,更是律师的“护身符”。

(二)清晰界定边界:在最初就明确告知你的角色范围——“我是你的律师,我会为你争取最大法律权益,但我不能代替你做决定,也无法保证你期待的所有结果。”

二、信任,但要核实

(一)事实重于叙述:当事人的陈述是“素材”,而非“结论”。律师的工作是带着审慎的眼光,通过证据、逻辑、对方陈述、常识去拼凑和验证事实。对于关键事实,尤其是单一信息源的事实,必须保持“健康的怀疑”。

(二)关注利益,而非仅仅情绪:当事人强烈的情绪(悲伤、愤怒、委屈)可能是真实的,但其背后的诉求和所述事实可能被这种情绪扭曲或掩盖。要穿透情绪,洞察其核心利益与真实目的。

三、预判人性,管理预期

(一)“表演型当事人”识别:有些人会无意识地扮演“完美受害者”或“绝对有理方”以获得支持。当叙述过于完美、细节毫无矛盾、对手过于邪恶时,就要警惕。他们的故事可能在自我说服中已经偏离了事实。

(二)悲观预设,谨慎承诺:在分析案件时,先做最坏的打算。在传达给当事人时,强调过程的复杂性和多种可能性,管理其预期,避免因结果不如意而产生“被律师欺骗”的误解。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