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赫爆料刘一诺#
@历城检察 周检察官
作为案件主办人,案子到你手里长时间的不推进不移诉是在给嫌疑人争取时间吗?
让他有时间转移资金?让他有时间找律师商量对策对付你们?还是让他有时间修炼摆烂的底气?
法律的制裁就是让他守着“金山银山” 不赔付简单坐两年牢吗?如此代价能挣个几百万不要太划算,这是不是就是变相的纵容呢?法律的目的一定不是犯罪分子得不到该有的惩罚事后还可以开心的炫耀“我就是不承认,公、检、法也拿我没办法”、如此的结论就是对司法权威的亵渎!
@公安部刑侦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历城检察 @最高人民法院 @山东高法 @济南中院 @济南历城法院 @山东公安 @济南公安 @北京政法 @青春山政 @济南政法 @历城政法 @山东发布 @爱济南发布 @全国人大 @山东人大 #反贪局##纪委监委##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