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娄的长期主义 26-01-08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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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是在非常国际化的环境里生活工作,也没有长时间留洋生活背景,真的不用给自己起英文名——这是我对所有想用自己个人影响力赚钱的姐妹的真诚建议。

文字本身就是有力量的符号,哪怕就仅仅2-4个字也能传递出很多内涵、风采。但是,英文在中文世界里是没有含义的,因为没有文化共识,就是一堆字母拼读,一个发音代号。

当然更多的情况是——很多人根本不会读你的英文名。尤其是当你翻阅书海取了一个超深意但又生僻的英文名时,外界不但get不到,反而因为不会读而不喊你、故意忽视你,不得不称呼的时候,还会因为念错被你纠正而产生厌恶感。

如果起个大家都会读的英文名吧,那就一定会到处撞名,很NPC很路人,例如Tony成为理发师的代称,就是这个现象的极致体现。

我从小学的时候我就知道一件事:给小孩的取名,不要含生僻字。

因为我读书的时候不是班长就是什么委员,对点名本接触很多嘛,我就发现,每次上课,老师都很少会点名那个生僻字的学生。虽然说主科老师最后一定都会认识那个字,但是算总账,名字含生僻字的学生被点名的次数比名字朗朗上口的要少很多。

有人可能觉得很好:哈哈,老师不点我名岂不是爽死?我就不喜欢被老师盯着呀,不要抽查我。其实这都是成年人的想法了,小孩不懂,就觉得自己不如别人优秀,没有被看见,总是被忽视。

如果放到一生来看,因为没有个人辨识的英文名、无法让人读出口的生僻字,会积累很多遗憾。

不只上学还有上班,不止点名还有提名。上班的时候领导因为不会读这个名字而记不住你,因为你的名字有个字对他来说是马赛克;社交的时候对方因为读不出这个字,为了避免出丑而选择不与你打招呼……

——你可能觉得反正熟了就会记住,其实不是的,人生的很多机会本来就是在弱关系里,在惊鸿一瞥里,在随口一问里,在瞬间印象里……没有必要在这个环节里留下任何阻碍。

人的名字就和一个品牌的品牌名一样,好记、好传播、好被人朗朗上口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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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