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的赵先森 26-01-08 13:15
微博认证:建筑学硕士

黄某芬是不是“老赖”

2017年黄某芬自称做好当“老赖”的准备,被我拍下视频公布,舆论发酵后她又矢口否认,同时反手起诉我、我的代理律师以及转发过的大V账号。

到底是不是“老赖”?
①证据显示案发后黄某芬及女儿刘某月在保险公司的年均收入超过36万(但保险公司app代理人电子名片显示,刘某月工号绑定的手机号码却是自称黄某芬“前夫”郑某顺的,郑某顺系路南区某执法部门公务员,所以认为刘某月的工号只是黄某芬分流业务的“影子号”),这是收入能力;
②黄某芬在案发前无任何银行贷款,但却在出事后大量申请银行贷款、网贷,有意识的在开庭至强制执行期间使用外来资金迅速还款(有些是提前还款),第二天迅速申请新的贷款到账后对消费账单还款或干脆转账给他人,实现债期更新,保证执行局查到的只有大量银行负债,而且都是新鲜的,绝对能够覆盖半年的执行期,这些贷款累计96.1万。
③2017年黄某芬在金岸红堡小区门口称该房产是她购买,并且她在还贷款,也被我录下视频,后公布在互联网上,但新闻报道后马上改口称该房产是女儿个人积蓄购买,非她的房产,但证据显示,该房产首付款约18万,2014年交第一笔定金,首付的两笔刷卡支付都是黄某芬的银行卡,同时这张卡在判决后通过银行柜台办理了物理核销(非挂失),在强制执行期间报告财产收入情况时,提供了虚假笔录,称这张银行卡是女儿刘某月的,加上银行流水显示卡号与该首付款消费单并不对应,当时执行局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待发现后再与黄某芬笔录确认,已经过了四个月。
而这期间,刘某月继续使用大量现金存入进行消费和房贷车贷还款,直至还贷完毕。
案发至强制执行期间,黄某芬每月向刘某月转账对应款项用于房贷车贷扣款。
而还贷的这辆车,是案发后不到一个月用现金支付首付购买的,现金来源不明,当时是刘某月名下第二辆车。
这是以大宗消费形式转移财产。
④2018年,由于强制执行被其他案件的审理“暂停”,黄某芬注册微博大放厥词,挑衅央视新闻把她“忘”了,指责当地有关部门辜负了国家赋予的“权利”,殊不知在强制执行期间,她们筹措了大概16万元,其中大部分用于赶在账户冻结前对银行账单进行了提前还款,剩余5万元取走现金,其中3万元用于执行款(自称卖车款),剩余两万元去向不明。
⑤黄某芬拘留期间,刘某月操作黄某芬的信用卡支付航空机票、通讯店费用,两个月后刘某月在雅加达免税店消费,从消费及境外取现记录上看,正月初七一直玩到3月15日,将近二十天,不知道是心大还是真就想榨干娘亲的最后一点金融价值。
⑥黄某芬拘留结束后,第二天凌晨,银行卡通过微信转账向女儿转账一元,发现银行卡竟然没有冻结,聪明的智商占领高地,她清空了贷款业务的佣金账户,不多,两千多元,全部转账给了女儿,这个账户是企业内特定业务佣金账户,隐蔽性强,执行局很难第一时间了解该不对等信息,也导致黄某芬秀了一下操作。
⑦强制执行之后,黄某芬收入情况被控制,刘某月的各项消费以及房贷车贷还款,从未逾期,雷打不动每个月进账一万左右的现金,供其使用,并且在2021年(待勘误)支付首付款购买唐山市路北区某房地产公司房产。
⑧案发后刘某月名下共两辆燃油小汽车,但她的消费记录中竟然没有任何加油站消费,却有各项停车场消费、高速费消费,那么这两辆车加油是如何实现消费的?而且这两辆车在黄某芬拘留后迅速过户,去向不明,但在此之后刘某月的微信却开始出现了加油站消费,且持续出现两个新牌照汽车的停车场等消费记录,而这两辆车牌与之前名下的两辆车牌尾号,近似。
⑨从黄某芬的信用卡消费和支付宝消费特征上看,存在大量购买瑜伽、撸铁、境外旅游装备等年轻女性消费特征的消费,以及新房装修、家具电器,这些都指向了女儿刘某月。
⑩案发后黄某芬在唐山各个金店、珠宝店消费六万多,如果都是黄金的话,按当年金价,至少200g,十年后的现在价值也很可观了。
以上为个人回忆执行卷总结,具体金额统计需勘误,但不会很大偏差,这些只是黄某芬、刘某月海量流水中的一部分细节,但我认为,足够暴露一些问题了。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