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交警大队
26-01-08 15:39 微博认证: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方微博

【 出口可以错过,安全不能“错过”!】1月4日11时20分许,@四川高速公安三分局 十二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接警后,大队立即通过当事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确定违法车辆并与该车辆车主取得联系。1月5日12时10分许,驾驶人罗某某到达大队驻地接受处理。该车驾驶人称:自己开车时因慌张错过路口,便将车停在匝道口,看到后方来车,就侥幸倒车。经过民警的安全教育,罗某某深刻认识到错误。最终,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罗某某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http://t.cn/AXboM0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