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博 26-0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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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动态# 近日,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条例明确了保护范围,立足厦门实际,明确六大类保护对象,建立保护名录制度;完善保护制度和措施,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多措并举促进合理利用,坚持“以用促保、保用结合”理念,创新活化利用模式,开展对闽南文化、海洋文化、华侨文化以及嘉庚精神、特区精神等文化资源的挖掘、研究和价值阐释。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