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95岁离休干部获刑5年案发回重审#】此前,95岁离休干部郑蔚被认定为恶势力主犯,辩护人称应认定无罪,村民表示将坚持控告。
郑蔚1949年6月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东江纵队,参加过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在陆丰县公安局、英德茶场和韶关监狱等单位工作,1991年离休。
公诉方指控,2004年,郑蔚纠集其家乡的12名村民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采用暴力、威胁、胁迫、恐吓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审判决认为郑蔚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广东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此前陆丰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重审。(潘玉祥 陈昌盛 666) http://t.cn/AXbW6ki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