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被撞亡前1秒行车记录曝光#
在行车记录仪的最后一秒画面中显示,肇事车辆在时速128.96公里时紧急右打方向并踩刹车,但仅0.4秒后便以107.28公里的时速撞上一家三口,最终避险动作被司法鉴定认定为"无效避让"。
事件的起因是廖某某与女友在等红灯时,因“鹦鹉学舌历史”产生了争吵,于是在绿灯亮起后,廖某某在情绪失控的状态下,开启了“飙车”,14秒便将汽车加速至129km/h,这可是超速了222%。
虽然行车记录仪最后一秒画面显示在撞击前有0.4秒的转向避让,但是廖某某并没有踩刹车,而且人类避险反应需0.6秒以上,所以这份0.4秒的转向避让证据,被司法判定为“无效避免碰撞”。
一家三口啊,就这样被夺去了生命,只因一次简单的争吵,情绪失控之下的市区飙车,夺走了一个家庭的幸福生活。
辩方坚持交通肇事罪:辩称"路况好+新车不熟"导致操作失误,最高刑期仅7年。
路况好并不能成为在市区行驶至129km/h速度的理由,“对新车不熟”更不能成为高速撞死一家三口的辩解之词,死者不能为这些理由买单。已经超速了200%多,这已明显超出了过失的范畴。受害者家属也想严厉惩戒凶手还死者一个安息。 http://t.cn/AXbWSS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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