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 26-01-0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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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回乡投资涉刑案16年后改判无罪#【商人回乡投资后涉刑案被羁86天,16年后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和退还690余万元】#商人涉刑案被羁86天16年后改判无罪# 2005年,54岁的河南南阳人陈书法,在陕西西安做城市基础设施开发生意已经有所建树。这一年,汝南县委、县政府赴西安招商引资,陈书法决定回乡投资汝河生态治理。

陈书法说,当年他与汝南县约定汝河生态治理工程,汝南县不支付工程款,而是按约定通过招拍挂程序向陈书法的西安东湖公司提供商住开发用地380亩。

随后,陈书法与数家企业签订联营开发协议。这种联营开发使陈书法在2009年6月至12月被以涉嫌“逃税罪”名义刑事拘留,后因该罪名无法成立,当地又称其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进行二次羁押,累计被羁押86天。

2011年11月30日,陈书法被汝南县人民法院认定为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但免予刑事处罚。2025年8月7日,该案被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纠正。

近日,陈书法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他提出的国家赔偿和退还共计690余万元,包括,侵犯申请人人身自由赔偿金40894.7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万元;取保候审保证金29万元及利息暂计105306.25元;退还东湖公司的契税款暂定360万元及利息(2009年7月—9月三张打白条暂定“契税款”360万元),利息暂计1327275元;退还西安市东湖发展有限公司汝南项目部2006年度—2008年度的财务账册。

陈书法代理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介绍,1月5日,汝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已与自己联系,近期将组织会议研讨。1月8日,汝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已经就这起国家赔偿与当事人和律师沟通,其余不便更多透露。http://t.cn/AXblclj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