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法家,绝不是什么帝王之术,整人之术,更不可能是疲民弱民之术,我已经写过很多了。个人的观点是秦法已经具备了近代法律的部分要素,甚至具备了近代法律的精神。
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总结法家的本质和核心思想时写的很清楚,“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这应该不需要文言文就能看懂吧,司马谈将秦法家的本质总结为:“不分别亲疏远近,不区别贵人和贱民,用同一的法律来决断,那么还有尊卑之别吗?这样的秩序不就天下大乱了吗?没有尊卑贵贱,天下必定大乱啊。”
接着司马谈总结道,这就是秦法严酷,刻薄寡恩的原因啊。
至此,司马谈是第一个用论文详细解答“秦法严酷、刻薄寡恩”的第一人,也是离秦国灭亡时间最近的人,而且司马谈作为太史令、最高天文历法负责人,皇家图书馆馆长,通读百家,学识渊博,和当时的百家代表人物都有联系,甚至是同事关系。
再者他也不可能夸奖秦法家,他既然说秦法严酷、刻薄寡恩,不可长久,那他认为的“不分亲疏、不别尊卑、一断于法”就是秦法家的真相(最起码已经非常接近真相)。
既然大家对秦法的认识是刻薄寡恩,那么秦亡之后说的法家就不再是秦法家,而是汉法家,也就是战国法家的一个分支,“刑名”。
外儒内法的“法”应该就是仅保留了刑名的法。早就不是司马谈说的“不分亲疏,不殊尊卑,一断于法”的秦法。
从秦亡开始早就不是了,所以后世之士大夫阶层骂“秦法严酷,刻薄寡恩”是非常符合他们的身份和观念的。
这也是我这么多年心心念念要打开秦始皇陵看一下原版秦法的原因,就想看看是如何“不分亲疏,不殊贵贱”。[嘻嘻]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