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摩托车杀人案受害家属盼凶手伏法##怀孕妻子目睹丈夫遇害惨状泪崩#【穿越30年的命案迷雾】1月8日晚18时30分许,娄底已笼罩在夜色中。受害者家属和代理律师陆续走出法庭。#遇害者母亲临终仍念儿子名字#
代理律师王文广告诉记者,检方以抢劫罪对被告提起了指控。被告之一戴某乔当庭认罪认罚,并希望取得谅解,而何某某拒不认罪,声称自己没有参与抢劫。“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他参与了整个犯罪经过”。王文广还透露,另一名被告郑某某因为此前意外死亡,法律上已经对其终止侦查。
出席庭审的李某平妻子邹女士表示,何某某在庭上拒不认罪,且态度蛮横,她质问被告为何对李某平痛下杀手,杀了一家人的顶梁柱,毁了他们这个家,何某某只是说“没有”。“何某某说自己没有参与当晚的犯罪,他本人并没有在犯罪现场,也没有来过娄底,只是后来在宁乡帮着卖掉了摩托车。”而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戴某乔和何某某当晚以打车为由将李某平诱骗至作案地点,“因为要载两个人,我老公还提出要加两块钱,说明当时的摩托车上有三个人。”邹女士说,何某某说没在现场纯粹是狡辩。
娄底警方此前发布的案件信息也证实了检方的指控——案发当天晚上,戴某乔与郑某某、何某某商量好去抢摩托车,戴某乔与何某某搭乘受害人的摩托到预谋好的地点实施抢劫,郑某某则在别处等候他们汇合。戴某乔与何某某下了受害人的车,不仅没有付款,戴某乔还掏出凶器威胁受害人。受害人不愿意就犯,激烈地反抗,打斗反抗间,戴某乔杀了受害人,脸上也挂了彩。
邹女士还表示,何某某庭上否认了自己为“虎伢子”。而警方当年接到举报信息——1994年,娄底某厂的工人伙同有宁乡口音、外号叫“虎伢子”的人在娄星区抢劫摩托车并将车主杀害。根据举报线索警方先锁定嫌疑人之一郑某某,后进一步锁定了郑某某宁乡的亲戚戴某乔,而戴某乔恰好有一位朋友何某某,外号就是虎伢子。警方于2024年3月30日,在内蒙古包头将戴某乔抓获,在湘西将郑某某抓获,在宁乡将何某某抓获。
“这里就是爸爸当年揽活儿载客的位置……”李某平女儿李欢向记者介绍道,此处距离李某平遇害地点约有七八里路。
娄底市民刘先生告诉津云新闻记者,他年龄和李某平相仿,也曾在1994年左右做过摩的生意。在刘先生的讲述里,当时的娄底治安状况确实不理想,他每次拉到客人,第一时间先告诉家人或同伴自己的去向和大概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安全。“一般在市区还好些,要是一些偏远地方,去了之后真的挺危险,我听有遇到抢摩托车的,有车主扔下摩托车撒腿就跑……”干了两个多月后,刘先生认为风险太大,就转行做其他生意。(津云新闻记者 陈庆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