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台CT 26-01-0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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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车祸肇事司机一审死缓#

这案子,真的能判处死缓吗?

据极目新闻报道,事发当日,廖某某与前女友孙某因鹦鹉学舌问题发生争吵。

廖某某称,他认为鹦鹉是五六千年前学舌的,而孙某某则认为鹦鹉学舌时间更晚,两人斗嘴后陷入沉默。

等到下一个绿灯亮起时,廖某某踩下100%电门,加速至时速超过80公里。

孙某称,意识到廖某某加速过快后,她惊呼并劝阻对方,“我错了,前面有人,慢点慢点”。

但廖某某在短暂松开油门后,不知什么原因再次加速,车速飙升至129公里/时,两秒后,撞上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

极目新闻记者获取的起诉书显示:

当日18时42分许绿灯亮起后,廖某某随即猛踩油门加速(加速踏板位置百分比达100%),连续加速14秒后车辆速度飙升至约129km/h(该路段限速40km/h)。

此过程中,孙某某由于感到害怕,劝说其开慢点,廖某某仍不听劝说,继续加速(加速踏板位置百分比由100%短暂降低到89.2%,后又增加至100%),廖某某驾驶车辆严重超速,行驶至昌江大道梨树园红绿灯东侧停止线由东向西371米处,遇由北向南过马路的一家三口。

由于车速过快,廖某某已无法驾驶车辆进行有效避让,导致车辆与三人发生碰撞,造成婴儿当场死亡,两名大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廖驾驶车辆碰撞前速度约为129km/h。

案发后,廖某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

从起诉书看,廖某某确有减速,但随即又加速。

我认为,应认定其在主观上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故意,而非间接故意。

总之,这案子现在仅判处死缓,无疑是值得商榷的。

#一家三口被撞亡家属拒绝卖房#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