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死缓。
9日上午,宣判后,被害人家属称将申请抗诉。
经过: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三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11个月大的婴儿。
图一是九派新闻梳理的整个事件的详细经过(很完整)。
图三是关于本案肇事司机为何被判死缓?法院的判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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