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侠 26-01-0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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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环境污染及相关问题的公开问询函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陕西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部

2026年1月2日,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以下简称“长庆油田五厂”)位于陕西定边县姬塬镇李畔村的污水管道发生破裂泄漏,黑色污水与残雪交织蔓延,污染范围涉及当地黄土坡区域。据公开信息显示,这已是该管道数月内的第二次泄漏,疑似因作业方盲目施工、强行铲断管道所致,对当地脆弱的黄土高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也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切。

鉴于长庆油田五厂存在多次环保违规记录(2024年至2025年累计四次受罚,罚金超33万元),且此次事件后疑似存在删帖遮羞、威胁施压等干扰舆论监督的行为,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向贵局提出以下公开问询:

一、截至本函发出之日,贵局是否已接到长庆油田五厂关于此次污水管道泄漏事件的报告?是否已依法立案调查?请说明事件接报时间、立案情况及调查进展节点。

二、此次污水泄漏的具体污染范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检测数据如何?是否对当地土壤、水源及农作物造成实质性损害?已采取哪些应急处置措施控制污染扩散?

三、针对长庆油田五厂数月内两次发生管道泄漏的问题,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是否存在系统性漏洞?贵局此前对该厂的处罚及整改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将采取何种措施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关于该厂疑似存在的删帖、威胁施压等干扰舆论监督的行为,贵局是否将其纳入调查范围?将如何核查此类行为的真实性及关联性,是否会追究相关责任?

五、此次事件的后续整改方案、生态修复措施及责任追究计划是什么?相关信息将以何种形式、在何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涉嫌违法行为应在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过程需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并保障公众监督权利。恳请贵局在法定期限内对上述问题予以书面答复,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切实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与公众合法权益。

问询人:人民群众

日期:2026年1月9日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