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车祸肇事司机一审死缓#
历经3次延期审理后,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终于宣判。
1月9日,景德镇中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廖某宇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法院认为,廖某宇无视交通法规,明知节假日晚高峰期间城市主干道人流车辆密集,高速驾驶车辆极其危害公共安全,仍然超速行驶,造成3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但鉴于廖某宇看到被害人后,采取了紧急制动和打方向盘的避让措施,犯罪心态系间接故意,且具有自首情节。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我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这份判决结果。
反正我的看法是,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根据媒体报道,肇事司机廖某宇称,在撞车之前,他曾和前女友孙某某因鹦鹉学舌问题发生争吵,心中烦闷。
在等了好几趟红绿灯后,待到下一个绿灯亮起,廖某宇随即踩下100%电门,连续加速14秒后,车辆速度飙升至129km/h。
意识到廖某宇加速过快,孙某某赶忙进行劝阻道,“我错了,我错了,前面有人,慢点慢点”,但廖某宇却只是短暂松开电门,随即再次加速至129km/h,并于2秒后撞上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致婴孩当场死亡,另外两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综合媒体报道,廖某宇的主管恶性极深,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按理说,哪怕有自首情节,也应不予轻判。
但吊诡的是,景德镇中院不仅以其有自首情节,同时还认定其有采取紧急制动和打方向盘进行避让,硬是给出了死缓的宣判结果。
这不由得让人怀疑,该案的审理法官是否为传说中的Feisi派。
据了解,该案在开庭时,肇事者父亲曾打来电话威胁,要死者一家死得干净,同时还表示,他儿子撞死一家三口是天灾,死者父母搞他儿子则是人祸。
结合现在的宣判结果来看,不怪肇事者父亲这么肆无忌惮。
性质如此恶劣,居然都不能触发极刑。
也算是咄咄怪事了。
#法院回应为何对廖某宇判死缓# http://t.cn/AXbHU3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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