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ibi13
26-01-09 13:14

我还是对此案罪名有一些不同看法,行为人明知主干道人流密集不顾同乘人员劝阻持续加速,冲撞向被害人,这明明就符合故意杀人罪的要件,为什么还要判一个口袋罪。故意驾车撞向特定人就可以认定故意杀人,故意驾车撞向不特定多数人反而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这太荒诞了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