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吐鲁番供电公司
26-01-09 18:42 微博认证: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吐鲁番供电公司

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十四号令)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向用户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再需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规定,国网吐鲁番市供电公司将对已申请非永久性减容(暂停)达到两年且未办理减容恢复的用户根据用户后期用电需求办理销户、永久性减容业务。以下明细为减容(暂停)用电超两年或即将达两年用户,即将超期用户请尽快前往营业厅办理减容恢复业务,超期用户请尽快到国网吐鲁番市供电公司营业厅查询账号是否留有余额并办理销户、永久性减容、退费手续,自公告之日始30日内仍未办理相关业务的客户,我公司不再保留容量使用权并按永久性减容或销户处理。后续若有用电需求,我公司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为您办理新装或增容业务,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当地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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