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医院酿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不争不吵,一步步走司法程序,一样可以得到公平公正,这才医患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的模范样本
2025年4月,患者因“上腹痛7天”至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就诊,本想做胃镜检查,但考虑到患者有早搏及平素口服美托洛尔,暂不宜进行全麻下手术。
2025年4月27日,患者经门诊诊断“心律失常频发室性早搏”拟进一步行射频消融治疗,收住入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
2025年4月29日,患者接受“心脏射频消融”手术之后死亡。患者的尸检报告中记录,致死原因为术中发生急性左冠状动脉损伤、心脏骤停,终致死亡。
2025年12月9日,江苏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书》显示,该医疗事故为一级甲等。当地公安机关也已对家属报警的医疗事故一案立案调查。
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发现,专家认定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在手术流程和操作中均存在明显错误。《鉴定书》中提到,术中未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消融所产生的热能,可能直接作用于或传导至左冠状动脉主干,造成左冠状动脉主干急性损伤,乃至闭塞。因而,医方的过失,是导致患者术中出现急性冠脉损伤这一病情变化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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