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闻 26-01-09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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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看胃病被建议做心脏微创手术身亡# ” 医院道歉:院方承担主要责任】1月9日,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情况说明:近日,在我院就诊的宋女士医疗事件,受到社会关注。我院对患者离去深感痛惜,向家属深表歉意。现将情况说明如下。患者宋女士,60岁,2025年4月18日因“上腹痛7天”至我院消化内科门诊就诊,后自行回家。4月27日患者因“心悸1年”至我院心血管内科门诊就诊,以“室性期前收缩”收住心血管内科治疗,4月29日行电生理检查+射频消融术。术中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为:医方行心脏射频消融术有手术适应证,但风险沟通告知不到位、手术操作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术中出现了可以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存在过失。鉴定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我院尊重事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前期双方就医疗损害民事赔偿问题已进行多轮协商,因患方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未能达成一致。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患方沟通协商,争取尽早依法妥善解决。

此前报道,2025年4月,江苏南通宋女士因胃病到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本想做胃镜检查,却被告知其患有心悸无法全麻。几天后,遵照医嘱的宋女士到心血管内科入院治疗,并进行了“心脏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上手术台后,宋女士就再也没下来。

2025年12月9日,江苏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书》显示,该医疗事故为一级甲等。当地公安机关也已对宋女士家属报警的医疗事故一案立案调查。2026年1月8日,宋女士女儿李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医院依然未能给出明确说法,同时对鉴定中的细节她也存疑。

李女士表示,其实对于母亲死亡的事情,她还有一个症结就是到底是不是有必要进行手术。“我们在医学会专家组调查时也提出了这个质疑,医院拿出了一份我母亲外院查心电图体现频发室早3万多的检查报告作为佐证。但是我们和有关部门几乎查阅了南通市所有的医疗机构都没找到这份检查报告。”

李女士提到的这一点,在江苏省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也被证实,其明确提到,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记载“外院查动态心电图提示频发室早(3w+)”,但未见相关病历佐证资料;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所记载的手术过程与手术记录不完全吻合。在《鉴定书》中还发现,手术记录中也曾提到,宋女士的情况是可以进行药物治疗的。

南通市卫健委2025年8月15日出具的一份《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中也再次提到对宋女士“外院查动态心电图提示频发室早(3w+)”的真实性不能确认,且住院检查记录和门诊检查记录存在明显差异。

另外《审批表》中还表明,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中射频消融术为江苏省限制类医疗技术,该院心内科未执行手术审批制度。经查,电子病历系统后台显示,2025年4月29日,“郑某”账号对患者的《术前小结》中关于此次手术审批内容实施审批时,郑某本人在医院门诊上班并有相关接诊记录,郑某确认其未实施此次手术审批。因郑某未妥善保管其电子病历系统的账号、密码信息,导致无法追溯该手术审批的实际操作人员。

李女士告诉记者,虽认定医院是主要责任,但《鉴定书》中对于将伪造证据认定为病例书写不规范这一点她无法认同。已经打算继续向中华医学会申请鉴定。“对于伪造病历这一点,我们已经做了报警处理,目前警方已经立案。”李女士说:“我认为这不是简单的病例造假,就是违法行为。”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http://t.cn/AXb8rB8d;http://t.cn/AXb8rB8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