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法官 Neil Gorsuch(尼尔 戈萨奇)的异议意见#
在一个案子中,戈萨奇的异议意见表示,最高法院多数派实际上制定了一项范围很广的新法律规则。他的核心不满是,多数意见在解释国会设定的程序性限制时,过度扩大了最高法院的审查权。
戈萨奇认为,这种做法削弱了国会通过相关法律对联邦囚犯重复申诉所设下的限制。他警告,这种逻辑今后可能被用来进一步突破原本清晰的司法权限边界。
最高法院在本审期的首个裁决于周五公布,案件名称为 Bowe v. United States。
该案涉及最高法院如何处理联邦囚犯提出的撤销定罪动议,重点在于两个问题:
一是,联邦法官是否必须驳回联邦囚犯重复提出的撤销定罪动议。
二是,最高法院是否有权审查上诉法院批准或拒绝联邦囚犯提交第二次或多次撤销定罪动议的决定。
案件的关键法律争议在于,一项适用于州囚犯的法律限制,是否同样适用于联邦囚犯。
具体来说,联邦法律中有一条规定,针对州囚犯是否可以提交第二次或多次人身保护令申请的决定,不得上诉,也不得提交最高法院审查。这起案件要解决的问题是,这种明确排除最高法院审查权的规则,是否也适用于另一条专门处理联邦刑事案件撤销判决动议的法律条款。
换句话说,法院必须判断,国会是否已经明确禁止最高法院介入审查联邦囚犯重复撤销定罪申请的许可决定,还是说这种禁止只限于州囚犯案件。
这正是戈萨奇在异议意见中所批评的核心。他认为,多数意见在没有国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事实上扩大了最高法院的审查权,从而形成了一项影响深远的新规则。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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