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信
致: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广东客服
手机号码:17306666555,现就贵公司未经本人允许擅自办理优惠合约延续、导致本人无法携号转网,且长期未履行流量消费提醒义务的多重严重违规行为,提出强烈投诉!
2025年9月,本人多次收到贵公司10001端口短信,提示话费优惠即将到期,需发送“TYXY”确认延续,未回复则资费上涨,也可发“QXXY”取消。本人自始至终未通过任何渠道回复或授权,结果9月18日竟收到短信,显示贵公司擅自为我办理了“定额折扣合约_40元_24个月_老用户专享”业务,合约期内提前退订还要交违约金。更离谱的是,我早就谈好中国联通的套餐,每月仅需60元就能享受同等甚至更优的服务,反观贵公司这个强加的合约,每月要付99元,性价比天差地别!现在就因为贵公司的违规操作,我直接被绑定,连携号转网的资格都没了,这完全是侵犯我的消费自主选择权,纯属霸王条款!
此外,贵公司的流量服务也存在严重问题——本人日常流量使用频率极高,但贵公司从未履行工信部规定的流量到量预警义务,每次收到流量提醒短信时,都已是流量超量、费用被直接扣除之后,从未提前告知流量剩余情况或超额收费标准,导致我多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扣费,完全没有自主调整使用的空间,这既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规定,也违背了电信服务的基本诚信原则。
基于以上事实,本人提出以下强硬诉求:
1. 立即无条件取消该未经本人同意办理的合约业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并立即恢复本人的携号转网资格;
2. 退还所有因流量提醒滞后产生的不合理扣费,赔偿因无法及时转网给本人造成的资费差价损失(按联通套餐与电信合约的月差价,从合约生效日计算至取消日);
3. 就此次多重违规操作向本人作出书面道歉,并在官方渠道公示整改措施;
4. 彻底整改业务办理流程和流量提醒服务,严格遵守工信部相关规定,杜绝未经用户明确授权擅自办理业务、不履行消费提醒义务的行为。
请贵公司在收到本投诉信后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和处理结果。若逾期未处理或处理结果无法令本人满意,本人将直接向工信部、消费者协会等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