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四川一个医院为一个MM患者行商业卡替后死亡,法院判赔了300万
这么判医院有很大的责任
首先很可能有适应症的问题,
驯鹿生物的BCMA CAR-T(伊基奥仑赛注射液)当前明确的适应症是:用于治疗那些已经尝试过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在内的至少3种方案后,疾病仍然复发或难治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不排除医生个人主观原因将适应征提前。
第二是风险管控的问题,该院是个地市医院,前期很少有CART的治疗经验,受宣传“CART很安全”的误导,放松了警惕,实际上,即使CRS落地,还有部分病人可能发生凝血异常,如果出院后未监测,可能莫名其妙的在家中出血死亡
之所以判赔了这么多,因为为CART付出的费用本来就很多,单产品就120万
如果医院有过错,且与患者的死亡有因果关系,相信通过法律也能获得该得的赔偿。
病人多起诉多投诉是好事,可以让管理部门加强监管,让医生对自己不熟练的领域怀点敬畏之心,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但是规范医疗行为,绝不是通过网络吵架。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