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会直播k歌400万人观看判赔4万#【#公司年会直播k歌法院判赔4万#】近日,合肥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案,判决已生效。2023年8月,合肥某企业举办年会,邀请歌手现场演唱《某某情歌》,未取得该歌曲独家著作权公司的许可,也未支付报酬。该年会通过7家媒体同步直播,累计观看量达400余万人次,客观上为企业起到商业推广作用。法院认定:主办企业与演唱歌手构成共同侵权,涉案行为不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综合侵权性质、作品知名度、传播规模等因素,法院最终判决二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律师提醒,免费不等于免责,年会虽然不售门票,但直播会带来商业推广效应,不属合理使用。企业举办年会、团建等活动,使用音乐、视频等作品时,务必取得合法授权。(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姜艺) http://t.cn/AXbmF9a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