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利普法——公章上的“身份证”不能少!
标题:【熊利实名举报/普法】国家机关公章必须刻18位代码!没有就是身份不明!
我是熊利。
今天我要跟大家讲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也是我维权这么多年发现的一个大漏洞——国家行政机关的公章,到底该不该有编码?
有些人跟我扯什么“13位防伪码”,说那个是公安备案的。
我熊利就问你一句:那个13位的,我一个老百姓能查到吗?我查不到!
查不到的东西,它就没有公信力!
国家早就有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国统一执行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这就好比我们每个人的身份证,都是18位,全国联网,一查一个准。
你是国家行政机关,你是执法者,你更应该带头执行国家标准!
你的公章上,就应该直接刻上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什么?
因为我要维权,我要申诉,我拿到你盖的章,我得能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去查呀!
我输入这18位数字,系统显示是你这个单位,那我认!
如果你章上没有这18位数字,或者你盖个章,我根本查不到对应的主体,那我凭什么相信你是合法的?
你拿个没有编码的章,或者拿个什么内部的13位号来糊弄我,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私刻的?是不是早就作废的?
“三无文书”里最可怕的就是“无身份”!
所以我坚持我的观点:
公章必须刻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没有就是身份不明!
身份不明就是程序违法!
程序违法就是无效!
我熊利不怕你,我就要把这个理儿给大家讲清楚!
执法者不能搞特殊,权力必须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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