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教化】这是台湾法律特有的词汇,寓意此人虽犯了罪,但还能挽救感化,要给罪犯一条后路,从轻处理,要说“废死”,台湾绝对是走在大陆前面的,很多恶劣的杀人案件,都在“可教化”免死
比如最恶劣的2018年梁姓男子因毒瘾发作,砍下自己母亲的头,扔到楼下。结果当地居然以“精神病”的理由判其无罪
台湾桃园张某为讨好情妇,杀死妻女三人,改判无期,理由:“临时起意,有悔意,可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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