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强拆被指冒名执法#
我们经常会看到,基层执法一出问题,涉事部门之间就开始踢皮皮球。
这种下沉就推诿,出事就扯皮的现象,为什么会一再发生?
其实根本在于,许多改革只完成了权力的下沉,却没有实现责任的下沉。
执法力量下放到街道,文件上说的是提高效率,但实际运行时,权责的界定往往是模糊的。街道觉得自己是干活的,执法主体资格或许不完整;上级部门则认为权力已经下放,可以事不关己。一旦面临诉讼或追责,双方都有推卸的理由和操作空间。
更关键的是,这种模糊状态中缺乏刚性的问责链条。
从执法文书冒名、强制程序缺失,到事后谁也不认,整个过程往往追不到具体的人。处理结果常常是单位负责,由国家赔偿兜底,而实际决策和执行者却很少被追究。这种权责分离的机制,无形中助长了先干了再说,出了问题再推的侥幸心态。
所以,真正要打破这种循环,不能只满足于权力下放,必须同步划清权责界限、统一执法规范、强化个人问责。否则,改革的好意很容易在执行中走样,最终付出代价的,还是老百姓对法治的信任。 http://t.cn/AXbgOp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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