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明星花絮恶俗配乐争议##律师说法##“无恶意失误”非免责金牌#
明星王橹杰(16岁)的花絮视频,被经纪公司时代峰峻团队剪辑恶俗配乐引发争议,粉丝团发声明维权,涉事公司回应称是“无恶意剪辑失误”并道歉。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律师刘凯结合相关法律及事件细节分析,时代峰峻此次所谓“无恶意剪辑失误”,即便无主观故意,该“失误”仍可能构成双重侵权。
首先,可能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无恶意”不免责。
涉事音效含低俗、性暗示元素,与王橹杰“痛苦表情”绑定传播,会引导公众不当联想,降低其社会评价。法律判定名誉权侵权的核心是“是否造成社会评价降低”,而非主观是否故意,因此即便误用也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
其次,违反法定保护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经纪公司对未成年艺人尽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涉事音效需主动导入使用,暴露出公司审核机制缺失,未履行保护义务,既违约也违法。
再次,存在著作权侵权风险。
剪辑软件内置音效通常仅允许个人非商业使用,若音效具有独创性(如独特编曲、配音),则受著作权法保护。此次花絮视频属于商业推广物料,若公司未取得该音效的商用授权,即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总得来说,“无恶意”“失误”不能作为侵权免责理由,关键看是否造成客观损害、是否履行法定义务。
最后,刘凯提醒,经纪公司需强化对未成年艺人的保护,建立全流程内容审核机制,商业物料使用音效、音乐等素材,需提前确认著作权授权范围,区分个人与商业使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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