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3月30日起施行##热点解读##律师说法#
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是国家回应民生关切、规范殡葬行业发展的重要法治举措,既立足当下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推动殡葬事业公益化、生态化转型,整体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根本利益。
要准确理解这一条例,首先得把握其核心初衷。从法律定位来看,条例第一条就明确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立法目的,这一定位抓住了当前殡葬领域的核心矛盾。近年来,殡葬行业出现了营利性机构乱象、收费不透明、土地资源浪费等原条例已难以覆盖的问题。因此,本次修订的核心初衷有三:一是回归公益本质,通过明确政府举办新设殡葬服务机构、将核心服务纳入基础项目清单等规定,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权益;二是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从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到骨灰安葬、丧事活动,实现全流程规范,解决监管缺位问题;三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缓解土地资源压力,推动殡葬领域的移风易俗。这些初衷既符合《民法典》中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也契合公益事业保障的法治精神。
从法律规范和实践价值来看,条例有多个亮点值得重点关注。第一,公益属性的法定化保障。条例第五条明确殡葬事业是重要公益事业,将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6类服务纳入基础项目清单,还要求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这从制度上遏制了“殡葬暴利”,减轻了群众负担。同时规定骨灰堂不收费或适当收费,新建殡葬设施用地划拨取得,这些条款都强化了公益属性的落地。第二,全链条监管的法治化设计。条例构建了“民政牵头、多部门协同”的监管机制,明确了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10多个部门的职责,还要求制定全链条监管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信用惩戒等制度。比如对价格违法行为,区分不同情形设定了3万到10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明确了处分规定,形成了监管闭环。第三,生态安葬的制度化推进。条例将节地生态安葬作为核心导向,不仅鼓励海葬、树葬等方式,还规定对生态安葬可给予补贴,同时严格限制公墓墓位面积和墓碑高度,禁止变相扩大占地,这是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法治规范的生动体现。第四,便民服务的细节化规范。比如要求殡仪馆配备接运车、合理设置服务网点,医疗卫生机构共享死亡证明信息,乡镇和社区提供治丧便利,这些条款都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路。http://t.cn/AXbFkUC7
对于社会关注的“生态安葬是否冲击祭祖文化”的争议,需要从法律精神和实践层面客观看待。首先,条例的规定是“鼓励引导”而非“强制推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这与条例第九条“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他人不得干涉”的原则一致,保障了群众的选择权。其次,祭祖文化的核心是情感寄托而非形式载体,条例并没有否定祭祖行为,反而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支持网络祭扫平台规范运营。事实上,各地推行的树葬、花葬等方式,同样可以设立统一的纪念区域和标识,满足群众寄托哀思的需求。此外,针对“缺乏人情味”的担忧,关键在于配套服务的跟进,而条例已为这一点预留了空间,比如要求地方划定生态安葬区域、加强殡葬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这些都是保障情感需求的重要支撑。我们应当认识到,传统祭祖文化也需要与时俱进,摒弃占地浪费、大操大办等陋习,而条例正是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推动移风易俗之间寻求平衡。
当然,要让条例真正落地见效,还需要做好后续配套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解读,通过媒体和基层组织,让群众准确理解条例的条款内容,消除认知偏差;二是完善配套政策,比如国务院民政部门需尽快出台墓位面积标准,地方要细化生态安葬补贴政策;三是强化执法衔接,确保各部门职责落实到位,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查处,特别是对“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等行为加强监管;四是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殡葬服务机构优化服务流程,让群众在合规安葬中感受到人文关怀。
总之,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是一部兼具公益性、规范性和前瞻性的行政法规,它不仅解决了殡葬领域的突出问题,更引领了文明殡葬的社会风尚。相信只要严格依法实施、做好配套保障,就一定可以实现殡葬事业发展与群众利益、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的有机统一。 http://t.cn/AXbs44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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