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医药商业贿赂不能一罚了之# 【医生开药收3.5万元回扣,打击医药商业贿赂不能“一罚了之”】#商业贿赂正在践踏医疗公平#1月11日,国家医保局通报了一起商业贿赂案,上海某妇婴医院医生收受企业3.5万余元好处费,一年内开具1.8万余药品。涉事企业则通过 “市场信息维护”“学术推广” 等幌子掩盖贿赂本质,以3.5万元的行贿成本撬动86万余元的推广收入。
这种明为学术推广实为暗行商业贿赂的操作,形成了 “贿赂—高价—返利” 的恶性循环,不仅践踏了医疗公平,更背离了医药行业 “以患者为中心” 的公益属性,并最终将虚高成本转嫁至患者身上。
医药商业贿赂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多重因素交织形成的治理短板。从行业层面看,部分医药企业摒弃研发创新的正途,将 “公关行贿” 视为开拓市场的捷径,合规经营制度形同虚设;从医院管理来看,监管机制存在漏洞,对医生处方行为的全流程监督不足,给利益输送留下可乘之机;从制度设计来看,部分医务人员职业伦理教育有所缺位,让“处方—回扣”的利益链条有了滋生土壤。更关键的是,此前单一的罚款处罚模式,导致违法成本远低于行贿收益,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让部分企业和个人抱有 “侥幸过关”的心理。
打击医药商业贿赂绝非 “一罚了之” !必须拿出 “零容忍” 的决心,构建 “行政监管+司法惩戒+信用约束” 的多元治理体系,从源头斩断利益链条。(上游新闻 时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