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國的執法機構實在令我大開眼界,一名女子對著數名全副武裝的人員,先口角,後駕車離開比執法人員三槍打頭終結其一生,事後再被污蔑為駕車撞向執法人員的恐怖分子。
這名被指是「恐怖分子」的母親整輛車內只有用作安撫子女的毛公仔,没有槍械、武器、什麼攻擊性武器也没有就送走了,當時車輛向右邊駛去而執法人員站於車身左邊,用車撞執法人員?是用氣流嗎?而這家庭留下的只有兩年前失去父親的子女現在成為了孤兒!
調查?調查還要被干預!連香港警察劃分採訪區和行人維持秩序都被說成「濫用權力」的黃屍曱甴們,你們怎麼啞了?
发布于 中国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