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与书 26-01-12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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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规训、权力与战争》

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通过权力的变化来描述社会的变化,社会的谱系演变铭写在权力的谱系演变上。福柯正是从权力——权力的形态、实践、活动机制——入手,创造性地将现代社会描述为规训社会。

这一社会理论的基石是权力。在福柯看来,正是围绕着权力的运作机制,庞大的社会组织才得以建立和发展起来。整个社会结构盘根错节般地缠绕在权力上面。权力的性质、形态和机制变了,社会结构就随之发生变化,君主制有君主的独特镇压权力,古典时期有针对灵魂的符号——惩罚权力,现代时期则是针对身体的规训权力。也可以反过来说,否定性的镇压权力构成了君主制社会的基本结构,诉诸灵魂的符号——惩罚权力构成了古典时期的社会结构,而规训权力则构成了现代时期的普遍社会结构。权力是社会形态最根本的基石,社会,它的数不胜数的表象、形态、能指,它的无法估算的规模、尺度、范围,最终都可以浓缩和还原到权力的基石这一点上,权力是它们最后的归宿,也是它们最初的根源。权力发生了变化,整个社会组织也随之发生变化。

权力为什么能够成为这样一个基石?为什么能够成为社会结构和秩序的决定性因素?为什么权力的变化引发了社会的变化?为什么规训权力的出现促发了规训社会的诞生?首先,我们发现,福柯的“权力”本身并不是一个本质主义概念,甚至难以为它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权力是什么?福柯说:“权力不是一个机制,不是一个结构,也不是我们拥有的某种力量;它只是人们为特定社会中复杂的战略情势所指定的名字。”权力应该被理解为多重的力的关系,不应该在一个中心,在某个最基本的始发处寻找权力的源头,权力也不是某个集团、某个主体的所有物。相反,权力存在于各处,存在于任何的差异性关系中,“权力无处不在,这并不是因为它有特权将一切笼罩在它战无不胜的整体中,而是因为它每时每刻、无处不在地被生产出来,甚至在所有关系中被生产出来,权力无处不在,并非因为它涵括一切,而是因为它来自四面八方”。福柯明确地抛弃了那种自上而下的压抑、笼罩、涵括、包裹性的国王权力(那种支配性、主宰性和统治性的权力)。权力永远存在于关系中,也可以说,权力永远是关系中的权力。它随时随地产生于不同事物的关系中,这意味着,权力总是变动的,复数的,再生性的,微观的,局部的,细节性的,相互流动和缠绕的。这样,权力充斥着社会的每个角落,充斥着每一种差异关系,充斥着任意的相关物,这些局部的无所不在的微观权力将宏大的主导性权力构型冲毁了。

对福柯来说,这样的权力从来不外在于社会,相反,它深深地根植于社会的每个片段和细节中,权力的变化促发社会的变化,权力的形态——它的力量关系,它的性质、方向、活动机制——内在地构成了社会的形态:社会关系及其性质、方向、活动机制。权力不是处在社会隐晦的底部,不是曲折而坚决地操纵着社会的发展和演变,它处于社会的内部,处在社会的每一片肌理上,从而构成社会内部、社会本身的决定性要素。社会围绕着权力机制而活动,而运转,而成形,它听命于这种权力实践和权力游戏,权力处在社会这个同心圆的最核心之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社会的种种表象可以还原到权力的机制上。对社会的诊断可以简约为对权力的诊断,外围最终还原到核心。社会形态正是权力形态同一个层面上的横向扩充,而非纵向的生产和派生结果。

这样,福柯的社会理论对马克思的社会理论构成了一次重大挑战:在福柯这里,社会形态的变化与经济方式的联系极其微弱,福柯排除了劳动、生产方式、剥削和异化在社会理论中的位置,排除了它们在社会理论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他来说,社会形态同这个社会的一般权力形态是同质性的,君主权力就导致君主社会,规训权力就导致规训社会,权力形态的变化就导致社会形态的变化。由于权力总是关系中的权力,总是任意两个不同点的权力,总是复数权力和网络中的权力,所以,它天然地就能将社会的诸要素关联起来,将这些要素以“权力”的方式组织起来,进而让这些要素按照权力的形态组织社会的形态。权力具有这种组织天性,因为权力存在于任何差异关系中。只要存在差异,就必定会产生权力,“权力不是某种可被获得、抓住、分享的东西,也不是人们能够控制或放弃的东西。权力通过不计其数的点来施展,它在各种不均等和流动的关系的相互作用中施展”。哪里有不均等的关系,哪里就会出现权力,权力就具有这种自发性和天生的敏感性。它瞬间生成而且无处不在,这样,社会本身不仅充斥着权力,它几乎就是由权力构成,由权力关系构成。这即是福柯从权力的角度对社会做出的理论诊断。在此,我们发现,福柯很少用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或者社会主义等概念来描述历史和社会形态,在他那里,只有抽象的时间划分,只有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古典时期、现代时期的划分,这些时期同从经济角度或社会经济的角度划分的社会形态并不吻合。从权力及权力关系的角度出发,我们对现代社会的称呼就不再是资本主义,而是规训社会。

对福柯而言,监狱就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生动隐喻,因为它体现了现代权力的最根本的规训特征,是现代社会形态的精确提纯,社会就是一个在规模上放大、在程度上减弱的监狱。只有在监狱这里,纷繁的社会本身才能找到一个焦点,一个醒目的结构图,一个微缩的严酷模型。而现代个体,正是被这个无处不在的监狱之城所笼罩,个体就形成和诞生于这个巨大的监狱所固有的规训权力执着而耐心的改造之中。个体,在这种权力的干预、生产和造就下,是被动的、他律的、笨拙而呆滞的,最终,这几乎是个无望的个体,悲凉之雾覆盖着他。在这个现代规训社会的舞台上,个体的命运从来都是囚徒式的悲剧。个体诞生在权力机制毫不喧哗的冰冷实践中。

这,就是权力对个体的生产和改造。个体,他的身体,他的灵魂,以及一切有关他的知识,都是匿名权力的产物。权力和个体的关系就是这样一种生产和被生产关系。如果说,在规训社会中,个体是难以抵制权力的,权力对于个体的塑造没有遇到障碍,那么,权力和权力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权力之间存在抵牾、冲突和矛盾吗?

福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尼采的权力命题——如果非要为福柯的权力观寻找一个来源的话,也只能到尼采那里去寻找,到尼采的“权力意志”那里去寻找。在“权力意志”那里,权力总是处于关系中,总是处于斗争状态,总是遭到抵抗,且总是表现为战争形式: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相应的抵抗权力。

如果权力总是处于关系中,如果权力并没有一种中心性的焦点,如果权力是非主体化和非人格化的,如果权力总是有抵抗相伴随,最主要的是,如果权力并非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是统治权和法律,相反它贯穿于一切社会微观实践中,那么,福柯有足够的理由用军事关系来描述权力关系,也就是说,根据普遍的战争形式来描述权力。这意味着,战争可能成为权力关系的分析器,权力关系总是一种战争关系,一种军事关系。倘若如此的话,倘若权力关系按福柯的说法无处不在的话,那么,所有充满权力关系的社会形式,所有的组织、分化和社会等级现象,所有事物的根本状态,所有那些民事范畴,在根本上都是战争和军事关系,都属于战斗范畴。换言之,和平的内容都汹涌着战斗的厮杀声,在正义的平衡下面不对称的力量不停地较量,法律的下面流淌着未干涸的血液,一句话,“政治是战争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延续”。战争应被理解为恒常的社会关系,“是一切权力关系和制度不可抹杀的本质”,虽然真正的战火熄灭了,但是国家、法律体制、政体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社会结构是如何诞生的?它们的建立和完成并非战争的休止,相反,它们,这些政治形式,是战争的延续,是另一种战争。战争在这些政治形式中,在法律中、制度中、真理中、知识中咆哮,“战争,是和平的密码。我们处于一部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战争之中;战斗的前线穿越整个社会,永无宁息之日,正是这条战线把我们每一个人都放到这个或那个战场上,没有中立的主体。人必将是某个别人的对手”。

战争关系就是权力关系,或者说,战争是权力的基础和根本形式,如果权力是事物的普遍实践方式的话,那我们也只能说,战争是事物的根本状态。没有完全同等的权力,这就意味着,没有完全平衡和静止的关系。权力实践在每个差异关系中运转,战斗也就在这种差异关系中不停地呼叫。社会和政治再也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平稳、静穆和安宁了,它不是碧波荡漾的优雅湖面,而是翻滚、狂暴的大海浪涛,它从不停止,从不息事宁人。战争没有片刻的休息,以此为基础的权力每一个瞬间都在争执、愤怒、仇视、狰狞和报复,这就是和平的深层定义,也是权力无始无终的游戏方式。战争和权力、肉体和激情、偶然和非理性主宰着一切。这就是福柯权力理论对政治的解释,对理性和真理的解释,对这个世界的解释。战争和权力是永恒的,和平不过是虚构的瞬间。这种权力不是霍布斯的权力,而是尼采的权力。前者将战争视为权力的基础,但这种战争,霍布斯宣称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实际上是有关战争的游戏,对战争的估算,以及这种估算所导致的对战争的回避。只有尼采的权力,才贯穿着狂热的战争,才充斥着厮杀、争斗、征服、毁灭和血雨腥风。只有谱系学的权力——福柯在《尼采·谱系学·历史》中勾勒了它的诸种功能——才是福柯的权力,它的实质是战争,它埋藏在这一切中,也生产了这一切:国家、政体、理性、和平及真理。“这是社会中永恒的战争……真理作为为了一部分人的胜利而运转的武器。”同样的话,在关于尼采的一篇文章中,福柯也说过:“这种知识意志是本能、激情、沉湎于讯问的任性、残忍的纯化活动和邪恶。”

(引自汪民安《身体、空间与后现代性》,原题《权力和社会》)

发布于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