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守法同在 事故与违法相随】#交通违法案例曝光##文明交通礼行天下# 2026年1月1日,李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318国道2242公里950米处左转弯时,与李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擦挂,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李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此事故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未仔细观察道路通行情况及合理避让,是造成此事故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遂宁公安 http://t.cn/AXGZvca3

蓬溪公安
26-01-13 09:43 微博认证: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