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6-01-13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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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剥开信托“合伙”幌子下的钱权交易真相】信托产品严禁非金融机构代销,国有信托公司两名员工李某、徐某却以“合伙经营”为幌子,将信托产品交由非金融机构的第三方公司承销,收取好处费2800万余元……面对监察机关的讯问,李某等人“默契”地辩解说,当初是约定好合伙经营S投资公司,这些钱是李某、徐某作为股东领取的分红。面对一套完全陌生的信托业务流程、一个个复杂深奥的金融概念,检察机关如何剥开信托“合伙”幌子下的钱权交易真相?详戳↓ http://t.cn/AXGZCk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