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隐私被丈夫发到亲友群后自杀# 可以注意到本案公诉机关是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的,但法院最后是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的罪,理由很简单,妻子虽然是自己喝农药自杀,但丈夫发现后没有尽到救助义务,在法律上放任死亡发生也是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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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关系或者说恋爱关系里的“不忠”到底对应的是什么,在法律上甚至不会在离婚时有太大的经济补偿,但在“民间”,在♂的普遍思维中,居然是不受法律约束的,可以在道德上被免责,可以采用私刑的。并且这个想法不是我国独有,全世界都有类似的。
究其原因,是长时间在人类的历史中,在法律上,在人情上,都将妻子当成了丈夫的私有财产。
摘录一句话:“最初法律并不认可女性具有主体性和人格地位,认为他们是男性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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