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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13 17:27 微博认证: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时间”官方微博

【#救命药滞留酒店前台5小时男子死亡#】#救命药滞留前台男子死亡酒店拒担责# 55岁的老王在某酒店入住时突发不适,于是托朋友韩先生送治疗高血压、心绞痛等病症的救命药。韩先生上午10点左右将药送至前台,却因无法提供全名且电话联系不上老王,被拒绝协助送药,药品就此在前台滞留5小时直至下午3点,保洁收拾房间时才发现老王已死亡。法医推断老王死亡时间在中午12点至下午2点。酒店则以保护隐私且未被告知病情为由,主张自己没有责任。律师表示,酒店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韩先生明确表明是救命药的情况下,酒店前台却以信息不全为由,拒绝采取任何协助措施,且未对长时间失联的住客给予必要关注,存在明显过错,酒店的不作为与延误救治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不能以保护隐私为由完全免责,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补充赔偿责任。 http://t.cn/AXGwTk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