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01-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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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不服借贷案判决已上诉#】#刘晓庆偷漏税举报人最新发声#
近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当事人王先生处获悉,其与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刘晓庆珠宝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一事有了新进展。2025年11月7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追加刘晓庆为被执行人,在其未实缴出资340万元范围内对刘晓庆珠宝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王先生于2020年12月向刘晓庆珠宝公司出借款项 330万元,其作为借款合同出借方的主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借款人负有完全的、应予还款的合同债务。刘晓庆珠宝公司于2020年12月起负有本案所涉债务。

案涉债务于2020年12月生成,至2021年股权转让时,刘晓庆珠宝公司未予偿还前述债务,后续进入司法程序时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在实缴出资为0元,公司负有大额债务未偿的情况下,作为设立股东的刘晓庆未予充实公司资本、未对公司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即将所持股权以1元对价转让。

前述事实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年修正)中关于债权人有权要求该设立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情形。因此,王先生诉请追加刘晓庆公司的设立股东即刘晓庆为被执行人,在未实缴出资 340万元范围内对刘晓庆珠宝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诉求,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1月7日刊登了刘晓庆的上诉状,上诉请求之一为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

2025年5月,王先生实名举报刘晓庆偷税漏税。同年8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刘晓庆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原创记者:梁奇慧 编辑:木土) http://t.cn/AXGwHoh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