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窝妈妈育儿经 26-01-14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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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男子涉嫌性侵亲生女儿348次#警队主管涉嫌性侵亲生女儿348次:父爱外衣下的七年炼狱

#酒窝妈妈说# “披着执法者的制服,藏着恶魔般的心脏”,台北市捷运警察队一名主管涉嫌性侵亲生女儿的案件近期震惊全台。这本该是守护社会治安的公职人员,却利用父亲与警队主管的双重身份,在2010年至2017年的七年时间里,对亲生女儿实施了高达348次性侵害,平均每年近50次的伤害,将家庭变成了无法逃离的炼狱。

案件的曝光撕开了最令人齿冷的伪装。涉事男子对外是维护正义的警队分队长,凭借执法者身份熟练掩盖罪行,对内却将魔爪伸向年幼的女儿。长达七年的时间里,他利用监护人的权威和受害者的恐惧,持续性实施侵害,让被害人的身心发展遭受毁灭性打击。直到女儿终于鼓起勇气挣脱沉默的枷锁报案,这起跨越多年的家族罪恶才被公之于众。

士林地检署介入侦查后,查明了348次性侵的完整犯罪事实,认定其行为严重违反人伦道德,对未成年人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创伤,依法提起公诉并请求法院处以重刑。案发后,台北市警察局虽将其调离主管岗位并停职,但正义的审判尚未到来,涉事男子却在原定开庭前三天,被发现在租住房屋内身亡,警方勘查后排除他杀嫌疑,研判为轻生。

施暴者的一死了之,让司法程序戛然而止,却永远无法抵消受害者心中的伤痛,更难以平息公众的愤怒。按照台湾地区相关法规,性侵未满18岁未成年人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多次作案应依法从重处罚,但这起案件中,施暴者以极端方式逃避了法律的直接制裁,留给受害者的只有漫长的心理重建之路。

这起案件绝非个例,它暴露的是家庭保护与制度监管的双重漏洞。未成年人在家庭内部遭受侵害时,往往面临恐惧、羞耻与求助无门的困境,而施暴者若拥有公职身份或掌控话语权,更会让伤害持续发酵。台湾地区虽有《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法规,明确强制报告制度与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但在实际执行中,家庭监护缺失、早期干预缺位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亲情从来不是伤害的遮羞布,监护权更不能成为施暴的“挡箭牌”。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普通公民,任何突破人伦底线、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与社会的谴责。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家庭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需要学校做实性教育与心理疏导,更需要司法、民政、社会机构形成联动,让强制报告制度真正落地,让求助渠道畅通无阻,让每一次伤害都能被及时发现,每一个施暴者都难逃追责。

这起案件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家庭不该是罪恶的温床,权力不能成为作恶的保护伞。愿这起悲剧能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完善,愿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成长,愿“以爱为名”的伤害永远不再发生。 http://t.cn/AXGyvRol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