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刑-辩 26-01-14 15:12

【刁景林案突然转书面审理,牛杰法官还讲不讲法?】

今天(1月14日)下午,刁景林案承办法官牛杰给辩护人打电话告知:案件转书面审理,限期三天内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这一突发情况,让家属、辩护人都始料未及。

刁景林案曾二度开庭。第一次开庭(2025年10月16日)惊爆:商丘中院发函干预虞城法院一审,在2025年7月28日,商丘市中院向虞城县法院出具了(2025)豫14刑他106号函。对于寻衅滋事罪,原则上同意你院报送的意见,即刁景林犯寻衅滋事罪成立。请你院根据认定的犯罪事实,在案证据,认定的罪名,全面叙写案件事实,充分说理,并做好释法析理,判后答疑,争取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第二次开庭(1月9日),因刁景林强烈抗议违法审判、强烈抗议被剥夺上诉权,强烈要求书面上报河南省高院就管辖问题请示并作出决定,没有进行任何实质审理,最终临近中午,合议庭决定休庭,另行通知时间再开庭。

二审开庭审理,最高院颇为重视。《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了,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最高院在2023年8月还专门下发《关于开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专项工作的通知》,专门要求提高二审开庭率。

现在,牛杰法官突然电话通知转书面审理,置上述法律规定于不顾,置被告人诉讼权利于不顾,这样的法官、这样的法院不配称之为人民法官、人民法院!#商丘刁景林冤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河南检察 @豫法阳光 @商丘政法 @商丘天平之声 @正义商丘@真辩网 @袭祥栋 @北京金磊律师 @常伯阳律师 @李帅欣律师 @邵玉娟律师 @姚文乾律师 @张凯律师在辩护

PS:刁景林案情:
一审判决查明:刁景林伙同其父刁自海强拿硬要被害单位晶辉公司167万,起因是拆迁赔偿。房屋拆迁纠纷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刁自海的房屋被政府强拆,一直未获得赔偿。晶辉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因刁自海维权无法入场施工。之后在多方调解之下,2018年11月,刁自海和晶辉公司签署了书面的《拆迁补偿协议书》,约定晶辉公司向刁自海支付拆迁补偿款167万。虞城县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出具《证明书》证明:协议签署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签署后,刁自海获得晶辉公司167万元拆迁赔偿款。

这样的一起事件,前前后后与刁景林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因为刁景林没有配合虞城县政法委领导要求配合村子拆迁工作,领导谈话谈了4次后就给刁景林放话要“整你”。然后,刁景林就被认定伙同刁自海强拿硬要晶辉公司167万,被认定寻衅滋事罪拘留逮捕,现在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