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今天发了非常典型的案例http://t.cn/AXG4mzjV
「拒绝“调岗”继续在原岗位打卡,算旷工吗?」
这个问题在北京肯定构成违法解除,因为北京还是有一些倾向性保护,之前类似的案子都被支持违法解除。甚至之前让出差没出差,还在原工位打卡也被支持了违法解除,甚至出差出一半回来了也被支持违法解除了[允悲]
但是这次上海高院不是只写了倾向性保护的意见,而是量化了调岗的合理性。
1.工作时间、考核标准、薪资待遇等方面发生变化,以及担忧日后公司可能还会对其频繁调岗,故不同意到借调的新岗位报到,该行为具备合理性。
2.未到新岗位报到而继续在原岗位出勤的行为难以认定为旷工。某技术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实这事还有就是公司取消员工刷卡门禁,一般员工来两天就不来了,虽然也是违法解除可是这种一般不会被支持工资。
发布于 北京
